江恩買賣法則的內容有十二條,我們在前面幾篇文章中已經(jīng)講到了幾種買賣法則,那么今天給大家講述的就是江恩買賣法則中的第四條就是按三周上漲或者下跌去做買賣。
這條買賣法則按三周上漲或下跌做買賣。具體上就是說在主要趨勢向上的牛市中,投資者可以按照三周的調整或者下跌去做買入,因為這是一輪強勢牛市中的平均調整時間。相反也是如果在熊市中,投資者在均線走勢圖中看到趨勢向下,那么就可以在大約股價為期3周的反彈之后再去賣出。
江恩買賣法則中這一條法則是江恩通過對金融市場做了十大量廣泛的統(tǒng)計之后而提出來的,因此他將市場反彈或調整的買賣歸納為兩點:
(1) 當市場主要趨勢向上時,如果股價出現(xiàn)3周的調整,那么這是一個買入的時機。
?。?) 當市場主要趨勢向下時,如果股價出現(xiàn)3周的反彈,那么這是一個賣出的時機。
當股市市場出現(xiàn)逆趨勢的行為并且處在調整或反彈時,那么江恩就認為在以下的時間段內必須要留意市場趨勢的發(fā)展:
?。?)如果市場走勢上升或下跌超過30天時,那么字下一個留意市場趨勢的見頂或見底的信號時間應該為6至7周時間。
?。?)如果市場出現(xiàn)反彈或調整并且超過45天至49天時,那么下一個需要留意的時間段應該為60至65天左右,依據(jù)江恩的經(jīng)驗,這常是熊市反彈以及牛市調整最長的平均時間。
總之在運用江恩買賣法則時,無論是運用哪種法則還是以上所講的按三周上漲或下跌做買賣的這條法則,投資者都要永遠記住一定要設定止損位,因為這樣就會減少在買賣出錯時可能造成的損失。